温州龙湾军人所生婴儿户口登记指南
时间:2023-05-29 21:25:15 7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实施主体:龙湾区公安分局

事项名称:军人所生婴儿户口登记

事项分类:非行政许可

行使依据:浙公通字【2008】82号《浙江省常住户口登记管理规定(试行)第三章第二十条:夫妻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在地方居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部队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也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办理条件:军人所生子女父母一方为现役军人、一方为地方居民的,所生子女应当在地方居民一方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以在父亲或者母亲部队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也可以在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报出生登记。

申报资料:

1、婴儿的监护人或者户主的申请报告

2、婴儿父母或祖父母或外祖父母户口簿和身份证

3、军人或配偶和其父母的关系证明

4、婴儿出生医学证明

5、婴儿父母的结婚证

收费依据和标准:不收费

法定期限:0工作日

承诺期限:0工作日

办理部门:公安分局

办理地点:各派出所

全文473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结婚证
    结婚证,是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签发的证明婚姻关系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书。正本一式两份,男女双方各持一份,其式样由民政部统一制定,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统一印制,县、市辖区或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加盖印章,结婚证书须贴男女双方照片,并加盖婚姻登记专...
    更新时间:2024-01-05 11:21:18
查看结婚证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结婚证 最新知识
针对温州龙湾军人所生婴儿户口登记指南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温州龙湾军人所生婴儿户口登记指南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