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房屋赠与手续的流程,具体如下:
1、房屋赠与人与受赠人订立房屋赠与的书面合同,即赠与书。
2、房屋赠与的双方当事人凭房屋所有权证、赠与合同等材料,按规定缴纳有关税费。
3、办理公证。根据国家及本市的有关规定,房屋赠与必须办理公证手续。房地产赠与应当办理先行的公证。
4、办理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
5、赠与人将房屋交付受赠人。这里的交付以办理房屋产权转移登记为准。
赠送的房子可以收回吗
赠送的房子,如果尚未办理过户手续,赠与人可以通过撤销赠与的方式收回。如果具有法定撤销赠与情形,也可以收回房屋。
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五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第六百六十三条规定,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根据《赠与公证细则》第七条规定,办理不动产赠与公证的,经公证后,应及时到有关部门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手续,否则赠与行为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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