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机关指控称,今年5月28日6时许,的哥尹征驾驶出租汽车由南向北行驶至朝阳区北苑路城铁31号桥墩处时,车右前部将步行至此地的60岁的常女士撞倒,造成常女士受伤,车辆损坏,事故后尹征驾驶肇事车辆逃逸,常女士被送医院后,因救治无效于当日死亡。
当天11时许,尹征在其家长带领下到亚运村交通大队投案自首,经检验,尹征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4.9MG/100ML。经公安交管部门认定,尹征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检察机关认为,尹征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造成一人死亡后果,应当以交通肇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会如何处罚
醉酒驾驶发生交通事故处罚如下:
1、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经教育不改者,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驾照;
2、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车;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车。如果发现驾驶员有饮酒嫌疑,交警可使用呼吸式酒精检测仪现场检验,由检测仪打印出结果,被检人当场签字。如被检人拒绝签字,只要有两名交警在场,检验结果便可生效。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当驾驶者血液中酒精含量达8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2.5倍;达到100mg/100mL时,发生交通事故的几率是血液中不含酒精时的4.7倍。即使在少量饮酒的状态下,交通事故的危险度也可达到未饮酒状态的2倍左右。
二、过失犯罪包含哪些
以下有几个《刑法》中的过失构成犯罪的小案例:过失致人死亡钱某在厂区内过磅处,驾驶重型自卸货车由南向北倒车时,因观察疏忽,将由东向西行走至车尾的被害人史某撞倒并碾压,导致史某经抢救无效死亡,钱某构成过失致人死亡。交通肇事被告人陈某驾驶越野车,载人由景谷县城往永平镇方向行驶,与自卸货车相撞,造成乘车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告人陈某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致其驾驶的车辆与他人驾驶的车辆相撞,造成一人死亡的重大交通事故,其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告人陈某的行为已触犯我国刑律,构成交通肇事罪。失火罪被告人石某在野外引火烧烤,因风势太大,引发森林火灾。被告人应当预见到野外用火可能会引发火灾,因疏忽大意而导致火灾的发生,其行为已构成失火罪。当然,《刑法》中规定的过失犯罪不止这些,但总的来说,过失犯罪分为两大类:第一类是疏忽大意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构成犯罪的;第二类是过于自信的过失犯罪,即行为人已经预见到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了危害社会的结果。
全文1.4千字,阅读预计需要5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