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是可以拒赔的,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因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导致其伤残或者死亡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第八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军队后勤(联勤)机关财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军队后勤(联勤)机关或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n(一)不按照规定建立、转移接续军人保险关系的;\n(二)不按照规定收缴、上缴个人缴纳的保险费的;\n (三)不按照规定给付军人保险金的;\n(四)篡改或者丢失个人缴费记录等军人保险档案资料的;\n(五)泄露军队单位和军人的信息的;\n (六)违反规定划拨、存储军人保险基金的;\n (七)有违反法律、法规损害军人保险权益的其他行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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