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执行人职责范围:
1、审查和确认自己存在方式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是遗嘱执行人的首要任务和职责。遗嘱执行必须合法、真实、有效;
2、通知继承关系当事人;办理死亡证明、注销户口等手续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
3、确认、清理、保管遗嘱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意愿,划定遗产范围、偿还债务、追偿债权等财产权益。从遗产中支出合理费用;
4、召集继承人、受遗赠人等有关当事人,宣布遗嘱,书面报告遗产情况;
5、遗产按遗嘱分配,分割财产时应保留胎儿继承份额;
6、有权对各种妨碍继承的行为提起诉讼;同时,也有义务接受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审查自己的行为。遗嘱执行人应当对其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遗嘱执行人和遗产执行人一样吗
遗嘱执行人和遗产执行人是一样的,执行人都是通过遗嘱设立的,没有遗嘱的,遗产继承不需要有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可使遗嘱人的遗嘱依法得以完全实现,同时可以使遗产的分割得以顺利进行,避免纷争。除遗嘱中另有特别规定外,遗嘱执行人可执行下列事务:
(一)查明遗嘱是否合法真实;
(二)清理遗产;
(三)管理遗产;
(四)诉讼代理;
(五)召集全体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公开遗嘱内容;
(六)按照遗嘱内容将遗产最终转移给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七)排除各种执行遗嘱的妨碍;
(八)请求继承人赔偿因执行遗嘱受到的意外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全文681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