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产自销收入免征增值税
时间:2021-11-29 05:34:15 300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一、自产自销收入免征增值税

(一)符合下面税法的规定,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蔬菜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1、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a、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

b、农产品,是指初级农产品,具体范围由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确定。

2、企业所得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a、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b、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如果符合上述税法的规定,对农业生产者自产自销蔬菜的收入免征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二、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从事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的单位和个人生产的初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

农产品应当是列入《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财税字〔1995〕52号)的初级农业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第一项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农业产品征税范围注释〉的通知》(财税字〔1995〕52号)。

三、免征所得税

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

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

中药材的种植;

林木的培育和种植;

牲畜、家禽的饲养;

林产品的采集;

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

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

海水养殖、内陆养殖。企业从事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不得享受本条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

全文97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法律综合知识 最新知识
针对自产自销收入免征增值税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自产自销收入免征增值税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