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简称“帮信罪”,系指明知他人有意图利用信息网络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仍向其提供网络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信传输等技术支撑服务,或是为其提供广告宣传、支付结算等协助行为。此类犯罪行为是对网络犯罪的一种间接受益,严重扰乱了我国正常的社会经济和秩序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二
“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犯罪,为其犯罪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通讯传输等技术支持,或者提供广告推广、支付结算等帮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