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啥逆向派遣
吴刚在开发区某单位工作了5年多,今年3月,单位突然通知所有职工必须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再与大连某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而工作地点和岗位并不变化。吴刚对此心生疑问,不知单位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单位这样做合法吗?是否有什么猫腻?
吴刚所遭遇的正是最近比较热门的逆向派遣问题。所谓逆向劳务派遣,是指单位与部分或者大部分劳动者先解除劳动合同,让这些职工另与本单位指定的劳务派遣机构重新订立劳动合同,再由该派遣机构将这些职工派回单位工作。
《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很多用人单位为了规避法律,采用逆向派遣的方式逃避责任,特别是逃避《劳动合同法》规定的劳动者的种种权益,这种做法是违法的。合法的劳务派遣应当是先由劳务公司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务公司再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派遣合同,之后,由劳务公司将劳动者派遣至用人单位工作的用工形式,逆向派遣以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为目的,是不能得到法律认可的。
该不该收取费用
打工女李红被劳务公司派遣到我市某海产品加工公司工作,每月工资1200元。最近,李红听工友说,该劳务公司与这家海产品加工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中约定,打工者在海产品加工公司工作期间的工资为每月1350元。这意味着劳务公司每月收取了我们每人150元的管理费。李红就此咨询柏律师,劳务公司有权收取这种费用吗?
对此,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都不得向被派遣的劳动者收取费用,劳务派遣公司的扣款行为违反此项法律规定,李红完全可以主张补发被违法扣缴的工资。
社会保险该谁交
打工者刘军被劳务公司委派到某单位工作,但是,劳务公司和单位都不给他交社会保险。刘军对此表示担忧,也想弄明白到底谁应该给他交保险?
在劳务派遣法律关系中,劳务公司是用人单位,劳务公司应当承担用人单位应当履行的法律义务,其中包括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
不应有差别待遇
小韩发现,自己所工作的单位中,有些职工是正式工,有些则是像他这样的劳务工。大家虽然身份不同,干的却是同样的活。但是,正式工的工资有3000多元,还享受多种福利待遇,而劳务工仅拿1000多元的工资,福利待遇也很少。他问:单位这样做合理吗?
用工单位对待正式工和劳务工的差别待遇,实际上是对劳务工的歧视!同一单位中的劳务工与正式工享有同工同酬的权利。就是说,同一用人单位相同岗位上的职工,无论正式还是非正式,在工资支付上应同等对待,如果用工单位没有同类岗位劳动者,也应当参照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劳动合同期限问题
小王几个月前被劳务公司分配到一家单位工作,干了不长时间,单位没说什么原因就不用他了。现在,劳务公司与单位都不给他发工资,小王觉得很是郁闷:他们这样做是不是违法呢?
柏律师明确指出,劳务公司的做法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公司与被派遣劳务者订立的劳动合同期限不得少于两年,在被派遣劳动者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劳动者按月支付报酬。
据此,即使没上班,小王也可以向劳务公司索要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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