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买叉车是要上牌的。叉车属于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项目代号N2,根据《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的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统称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业种类与项目目录,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统一发布。叉车证是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核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叉车只在单位的工作场地内使用。因为场(厂)内使用的叉车已列入特种设备管理目录。根据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叉车使用必须要经过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和市场监管部门的注册登记,叉车司机必须持证上岗,否则将会面临相应的处罚。一旦质监部门查处到未上牌或未年审叉车的,将依法对个体户罚款3万元至30万元。
个体户营业执照转让可以吗
对于公司营业执照可以进行公司变更,公司转让给他人。但是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和《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法规政策依据来说,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得转让。
其次,从法理上讲,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不可以转让。《城乡个体工商户暂行条例》规定,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经营情况请一、二个帮手,有技术的个体工商户可以带三、五个学徒。《个体工商户登记程序规定》第十八条规定,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死亡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登记机关就应当依法办理注销手续。个体工商户主要是靠自己的劳动获取劳动性收入而不是投资性收入,它的市场主体资格与经营者人身密不可分,是一项具有人身性的不可转让的权利。
个人经营的个体工商户改变经营者时,应当重新申请登记。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个体工商户经营者擅自转让他人,由他人以该个体工商户名义经营,可能面临承担新经营者经营债务的风险。如果不再继续经营,可先办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新的经营者申办设立登记。分别办理注销登记和设立登记后,新的经营者可以继续使用原个体工商户的名称,但原经营者不需承担新经营者的经营债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第六条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考核发证工作由县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分级负责。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决定具体的发证分级范围,负责对考核发证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申请人经指定的考试机构考试合格的,持考试合格凭证向考试场所所在地的发证部门申请办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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