满足下列条件的微信聊天记录可以作为证据:1、能够证明微信使用人就是当事人双方;2、保持微信聊天记录的完整性。微信平台上的信息以电子数据的形式存在,属于民事诉讼法规定的证据范围。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微信聊天属于书面形式吗
1、民法典规定,书面形式的合同包括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文,而微信聊天内容是属于数据电文,属于书面形式的一种。
2、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合同订立形式】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三条证据包括:(一)当事人的陈述;(二)书证;(三)物证;(四)视听资料;(五)电子数据;(六)证人证言;(七)鉴定意见;(八)勘验笔录。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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