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索赔新生儿出生后的死亡
时间:2023-07-08 16:15:29 415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新生儿出生后死亡的索赔,应首先鉴定是否是医疗事故,如果不属于医疗事故,则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如果经鉴定为医疗事故,则医院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赔偿责任。对于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新生儿医保登记后多久能缴费

新生儿医保登记后一个月以内可以缴费。新生儿办理医保卡时间规定如下:

1、小孩落地险在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孩子办理参保。

2、从新生儿出生后开始算起,三个月被办理即可享受医疗保险。

3、超过三个月不到一般办理,次月可享受医疗保险。

4、如果是1岁办理医疗保险,需要等到次年的1月1日,享受医疗保险。

办理新生儿落地保险流程:

1、携带好双方家长的身份证件前往医院产科指定地点办理《出生医学证明》,为宝宝取好名字;

2、再携带好《出生医学证明》、生育证、户主的身份证、户口本和结婚证等资料前往当地派出所户籍科为宝宝办理落户;

3、落户后才能再带上身份证、宝宝的户口本、父母双方的医保手册前往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保局为孩子办理新生儿落地保险参保手续。

落地险有以下作用:

1、从国家层面,有利于提高新生人口的出生率,保障人口出生的存活率;

2、从家庭层面,有利于减轻新生儿带来的额外经济负担,保障家庭的生存状况;

3、从个人层面,有利于保障新生儿来到这个世界的权利,度过重大危机,健康成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第二十九条

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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