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人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后应首先确保自身的安全,并按有关规定迅速做好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和过往车辆的安全,避免发生连锁事故。符合《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有关自行撤离现场规定的,可以自行撤离现场,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交通事故,需要交警部门处理的,应立即报警,并在交警到达现场后出示本人驾驶证、所驾车辆行驶证及保险证。在交警到来之前,应该做好如下措施:1、打开双跳灯(又叫双闪,一般在中控台中央,三角形符号),2、有拍照手机的,先拍照,一定将两车、标志线拍进去,尽量能够一眼看出实际情况,没有拍照手机的,找粉笔画线,将车轮廓画下来,如果没有带任何可以记录作用的工具,而事故责任判定不会有问题的话,可以靠边撤离现场。3、打110报警,说明地点,交警会问你能否移动车辆,能移动要撤离现场。4、撤离事故现场,也就是离开高速通道。5、和对方司机交谈,互相记下车牌、车型、车辆单位。6、警察来了以后,会划分责任,分2种情况:一方全责,双方责任。
该如何处理汽车追尾事故?
追尾是指同车道行驶的车辆尾随而行时,后车车头与前车车尾相撞的行为。
事故发生后应该先确定人员伤情,留证车损,如果对事故无争议可以自行协商赔偿,有争议报警等待交警处理,根据交警出具责任认定书确定赔偿责任。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九条公路上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全文64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