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货物,系指已经入境但经海关特许缓办进口纳税手续或者存放后再复运出口的货物。专门存放经海关核准的保税货物的仓库称为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是指经海关批准,并在海关监管之下,用海关特定免税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元器件等进行加工、生产、存放外销产品的专门工厂或专门车间。保税工厂进口的料、件可享受全额保税的优惠。按实际出口成品所耗料、件免征进口关税和产品(增值)税。保税工厂进口的货物属海关监管的保税货物。未经海关许可,不得内销或挪为他用。
保税仓库存放供来料加工,进料加工复出口的料、件,经经贸部门批准的寄售维修零备件,外商寄存货物、暂存货物、转口货物;供应国际航行船舶的燃料,零配件;免税品。一般贸易进口不允许存入保税仓库。在保税仓库中不允许对所存货物进行加工。如果需要改变所存货物的包装或者加剧唛码,则必须在海关监管下进行。备料保税仓库是专为储存来料加工、进料加工项下进口备用料、件的仓库。
建立保税仓库应具备专门储存、堆放进口货物的安全场所和措施;建立健全的仓库管理制度和详细的仓库帐册,配备经海关培训认可的专职管理人员。仓库经理人应具有向海关缴纳税款的能力。
具备上述条件的保税仓库经理人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填写《保税仓库申请书》并交验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经营有关业务的批件,向海关提出申请,海关派员实地调查后,对符合条件的,才能发给《保税仓库登记书》。如属寄售维修业务的,还要交验与外商签订的寄售维修合同副本。
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有权经营进出口业务的企业或具有法人资格的承接进口料件加产品复出口的生产企业,均可向海关申请建立保税工厂。建立保税工厂,必须具备便于海关监管的条件,井有专人管理保税货物、仓库和帐册。
向海关申请建立保税工厂时应交验下列单证:
1.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申请书;
2.经贸主管部门批准经营有关业务的批件;
3.工商营业执照的副本或影印件;
4.海关认为必要的其他单证。
经海关审核派员实地调查后,符合条件的,核发《加工贸易保税工厂登记证书》。
保税工厂原则上应建立在有海关的地区,以便海关监管。但如确有需要且具备海关监管条件的,未设海关地区,也可向海关申请建立保税工厂。
全文892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