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生医疗纠纷后,医疗机构或患者及其家属通过协商应当向当地的卫生行政部门申请。
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医疗事故如何鉴定?
下面我将针对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问题,为大家做简单介绍:关于医疗事故的鉴定程序,从启动到最后鉴定意见书的应用,一般包括当事人或法院委托、选择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确定鉴定事项、召开鉴定会、开展鉴定、出具鉴定意见书、当事人申请重新鉴定、补充鉴定等阶段。大部分医疗纠纷案件,由于其专业性较强,基本都需要引入医疗损害鉴定程序,由专家对所涉及的医学专门性问题作出鉴定,其鉴定结果一般会直接决定法官对患者与医疗机构间过错责任的判定,决定审判的结果,故该程序在医疗纠纷诉讼中往往属于最为重要的一环,医患双方都应了解该环节的具体程序,并作好充分的准备。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二十条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医疗机构关于重大医疗过失行为的报告或者医疗事故争议当事人要求处理医疗事故争议的申请后,对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交由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医患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争议,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工作的医学会组织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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