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需要多长时间
10个工作日。
二、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依据
就业服务与就业管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四十条
山东省就业促进条例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二条
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鲁就业有关事项的通知鲁人社规〔2018〕11号第一、二条
三、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条件
在山东行政区划内常住的以下登记失业人员:
1.女性四十周岁、男性五十周岁以上的人员;
2.城镇零就业家庭成员;
3.农村零转移就业贫困家庭成员;
4.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单亲家庭成员;
5.享受最低生活保障人员;
6.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证》人员;
7.连续失业一年以上的人员;
8.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
9.设区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人员。
四、日照就业困难人员认定时间
5月—9月夏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10月—4月冬季工作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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