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暂住证需要的手续有: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本人相片;
3、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一、居住证申请后搬家了怎么办
搬家后应尽快办理居住地址信息变更手续,带原居住证和房屋租赁合同到现居住地派出所或者流动人口管理部门更改地址即可。以免影响持证人享受相关权益。
办理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2)《居住证》;
(3)居住地住址证明材料;
《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
(4)代办人证明(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和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变更)代办人的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医学出生证明》、《居民户口簿》、《结婚证》等能够证明存在监护、亲属关系的证明书面《委托书》(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除外)。
二、办理居住证明要多久才可以
需要多长时间办理下来:
经审核符合《居住证》申领条件的,公安派出所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发《居住证》。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发的,可延长至30日。
申领人领取《居住证》时,需持《居住证受理回执单》、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
《居住证暂行条例》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三、流动人口申请居住证所需条件是什么
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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