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发生后,因驾驶人驾驶资格不合格或酒后驾驶造成的事故,保险公司予以免赔。如果保险公司提前支付费用,可以向责任人追偿。有关法律、法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被保险人以外的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内依法进行赔偿。
道路交通事故损失系受害人故意造成,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应当在机动车交通事故强制责任保险范围内先行支付救助费用:,并有权向肇事者追偿: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驾驶的;
(2)事故发生在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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