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抵押去哪里登记
时间:2023-03-04 15:32:47 64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抵押登记注销,是指抵押人向抵押权人清偿债务后,拿到债务结清证明、他项权利证书、抵押权人出具的解抵押资料等相关材料,到不动产登记中心对抵押物解除抵押登记的过程。国家之所以要求那些想要使用不动产来进行抵押贷款的公民,必须办理抵押权登记业务,是为了保证这些公民确实是拥有不动产的所有权的,当不需要在抵押时,也可以去办理抵押权注销登记,这样就可以撤销之前所办理的抵押权登记。

一、办理房屋抵押贷款需要哪些条件

首先,书面抵押合同是必不可少的,抵押人应当与抵押权人签订抵押合同,约定抵押的房屋具体位置、抵押的额度、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抵押担保的范围、抵押权实现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其次,不动产的抵押以登记为生效要件,所以签订抵押合同之后,必须要到当地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办理房屋抵押登记,那么办理房屋抵押登记就携带本人所有的房屋的房产证、国土证或者是不动产权属证书、本人身份证、证明房屋价值的材料(比如购房合同、房产评估报告)以及房屋管理行政部门要求的其他材料到房屋管理行政部门办理就可以了;需要注意,如果是使用他人的房子作为抵押的话,办理抵押登记时一般是需要房屋的所有权人本人到现场的。

二、用小产权房抵押借款合法吗

用小产权房抵押贷款的,如果抵押人告知抵押权人房屋是没有合法产权的,并且抵押权人同意的,抵押行为有效,但不能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人利益得不到保障。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六十六条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保障其债权的实现,依法以不动产设定抵押的,可以由当事人持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合同与主债权合同等必要材料,共同申请办理抵押登记。

抵押合同可以是单独订立的书面合同,也可以是主债权合同中的抵押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九十五条【抵押财产的范围】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财产可以抵押:(一)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二)建设用地使用权;(三)海域使用权;(四)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筑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运输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规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财产。抵押人可以将前款所列财产一并抵押。

第四百零二条【不动产抵押登记】以本法第三百九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至第三项规定的财产或者第五项规定的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应当办理抵押登记。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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