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无店铺零售,指不通过店铺,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包括,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电话购物和自动售货亭(自动贩卖机)等。无店铺零售经营者通过相关服务者从事应当提交销售活动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等。
自动售卖机上市公司的特点有哪些
上市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章第五节
的相关规定,是指所公开发行的股票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谓非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没有上市和没有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的一种,这种公司到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除了必须经过批准外,还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公司法》、《证券法》修订后,有利于更多的企业成为上市公司和公司债券上市交易的公司。以下是上市公司的特点:
(1)
上市公司是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可为非上市公司,有股份有限公司的一般特点,如股东承担有限责任、所有权和经营权。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和投票参与公司决策等。
(2)
上市公司要经过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要上市必须经过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证券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不得上市。
(3)上市公司发行的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交易。发行的股票不在证券交易所交易的不是上市股票。
《无店铺零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无店铺零售,指不通过店铺,由厂家或商家直接将商品递送给消费者的零售业态。包括,电视购物、邮购、网上商店、电话购物和自动售货亭(自动贩卖机)等。本办法所称无店铺零售经营者,指从事无店铺零售的企业、其他经济组织或者自然人。本办法所称相关服务者,指为无店铺零售提供商品推广、展示、交易等服务的平台经营者。
第八条无店铺零售经营者通过相关服务者从事销售活动,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信息:
(一)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证、授权经营证明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证照信息;
(二)居民身份证、联系电话、经营场所(住所)。
经营者为自然人的,提供(二)所列信息;需要审批或备案的,应同时提供(一)所列信息。
相关服务者应当对无店铺零售经营者提供的信息资料进行核验,并留存复印件备案、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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