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除学籍相当于学校强制学生退学,不承认这个学生在学校的一切事宜,并且会计入你的档案中,而退学是学生自己提出来的注销学籍,对于学校和学生自己都是体面的离校方式。开除学籍能参加自考,但是不能报考这个学校。开除学籍的意思是还能读书,只不过没毕业证,只有学历证书,勒令退学是读都没读的了。
一、学校可以开除学生吗
不可以。受教育是未成年人的权利,对于成绩差、品行不好的学生,学校和老师应当给予帮助,不能歧视,更不能任意给予纪律处分,甚至勒令退学或开除学籍。
对有违纪行为的学生,学校应当给予说服、教育和帮助;确须给予处分的,学校应当先向未成年学生及其监护人说明理由并听取意见,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作出处分决定。对学校给予的处分不服的,学生或其父母可以向主管的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诉,由他们进行处理。
二、学籍已经被取消还能回吗?
关于学籍取消是否可以恢复的两种情况:
一,仅仅是在学校办理了学籍注销手续,主管学籍档案的老师还没有把信息上报到教育局,教育局的人也没有注销者的信息从网上删除时,学生可以再次回到学籍管理处,向老师讲明情况,如果满足恢复条件,只需要把办理的学籍注销手续撕毁就可以。
二,如果办理老师比较负责,学生的学籍在办理手续的同时,已经同时向教育局上报了注册此学生的学籍档案后,一旦在教育网上被注销,是再也不能恢复了。
学籍是指一个学生属于某学校的一种法律上的身份或者资格,登记学生姓名的册子,专指作为某校学生的资格。2013年9月1日起,全国已经初步建立了小中大学籍的信息管理系统。
开除学生学籍时需做下列工作:
1、开除学生学籍由政教处出示材料,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报辖(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2、开除学生学籍前由政教处事先通知家长。
3、开除学生学籍在校内公布。
4、开除学生学籍处分材料由教务处保存。
5、报市(区)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6、向驻地街道和派出所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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