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索赔的必要性及注意事项
时间:2023-07-04 11:21:12 454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工程施工索赔要注意问题如下:

1、索赔时效,索赔事件发生后,承包人必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出索赔;

2、承包人必须按照合同约定的程序进行,否则索赔利益的实现可能会丧失;

3、实现施工索赔的关键是承包人提供的证据确实充分;

4、施工索赔是单方面主张权利的要求,经对方签字确认后成为工程签证。

当双方未能达成协议时,诉讼是施工索赔的最终救济手段。

索赔要注意什么?

1、投保财产地址变更要告知,单据证明要保留

2、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避免理赔纠纷,投保人在填写保单时一定要写明投保家财的地址,如果在投保期间搬家或保险财产所有权转移,需要及时到保险公司办理承保物转移手续。

3、一旦保险事故发生,在办理理赔手续时,消费者需要对所购险种的免赔额、赔付比例等信息做到心中有数。索赔环节比较麻烦,消费者需要提供保险单、保险财产损失清单、购物原始发票、救护费用单据以及所在单位、街道、乡(镇)和有关职能部门(如公安、气象等部门)的证明。

据了解,家财险的赔款期限为10天,但前提条件是赔款金额要先确认下来,赔款数额的确定期为60天内。如果60天内仍不能确定的,保险公司需要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对可确定的最低数额先行支付,待最终确定后再补齐差额。

此外,有些家庭财险损失是由第三者造成的,保险公司可启动代位求偿”程序,即保险公司先向消费者履行赔偿责任后,再在赔偿金额范围内替消费者向第三者索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是,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

全文84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工程施工 最新知识
针对工程施工索赔的必要性及注意事项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工程施工索赔的必要性及注意事项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