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法定监护人可以是叔叔吗
法定监护人的首要人选是孩子的父母,只有当孩子的父母死亡或者丧失了监护能力时,才会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由其他有监护能力的人担任监护人。
根据《民法典》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等亲属,在父母无法履行监护职责的情况下,有可能成为法定监护人。
2.叔叔作为父母的兄弟,在父母丧失监护能力且祖父母、外祖父母以及兄姐也无法担任监护人时,才有可能成为孩子的法定监护人。
二、学校非法定监护人
在法律上,学校并不是未成年学生的法定监护人。
1.虽然学校承担着教育、管理未成年学生的职责,但这并不等同于监护职责。
监护职责主要涉及到对未成年人的人身、财产等权益的保护和管理,而学校的主要职责是为学生提供教育服务和管理学生的学习、生活秩序。
2.当在保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方面,学校应该积极采取各种措施,防止各种学校伤害事故的发生。但是:
(1)如果发生了不幸事故,学校是否应该承担责任,需要依据法律上的“过错原则”进行判断。如果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存在过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如果没有过错,则不予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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