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俟被列上网页通缉名单中,公安机关系立即将拘留证或逮捕证公开公示于网络,无论罪犯身居何方,一经任何地方公安机构查获即可实施抓捕。
因此,一旦涉入此类事件,请务必尽快自首,主动交代所有犯罪事实,以期获得适当宽大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明确规定,应当予以逮捕的疑犯若仍然在逃,公权力部门可通过发布通缉令,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全力追捕直至成功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其管辖范围之内,有权直接发布通缉令,但凡超越辖区限制者,必须向依法有权作出决定的上级机关申请发布。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
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如果在逃,公安机关可以发布通缉令,采取有效措施,追捕归案。
各级公安机关在自己管辖的地区以内,可以直接发布通缉令;超出自己管辖的地区,应当报请有权决定的上级机关发布
全文37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