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对债务需要承担责任。
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在公司未成立的情况下,公司不具备法人资格,实际出资人更谈不上股东资格认定,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及其他股东的关系,则如同合伙关系,企业开办者(包括实际出资人和挂名出资人)应对“公司”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股权代持人算是公司股东吗
股权代持人也算是公司股东;股权代持是指实际投资人基于个人目的与他人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公示材料中且由该他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一般将实际出资人称为隐名股东,将代为持有公司股权的另一方称为显名股东。
二、有代持协议算不算股东?
有代持协议算股东,股权代持一般是指实际投资人基于个人目的与他人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工商登记公示材料中且由该他人履行股东权利义务的行为。
一般将实际出资人称为隐名股东,将代为持有公司股权的另一方称为显名股东。隐名股东对显名股东在行使股权方面进行不同程度的控制,显名股东则拥有股权管理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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