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开发商延误交房之事,解决之策如下:
首先,应同开发商进行详尽洽商,依据先前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尽求索取其法定违约责任产生的损失赔偿;
如若在合同中并无相关约定,可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向其追责法律责任;
最后,如认为情况已严重到无法坚守合同关系,亦可主张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二)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四)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