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噪音扰民这属于侵犯相邻权吗
是的,噪音扰民属于侵犯相邻权的一种行为。
1.相邻权是基于相邻关系产生的权利,它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相毗邻的不动产所有人和使用人因对各自所有或占用的不动产行使权利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2.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不得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噪声等有害物质,因此,噪音扰民行为侵犯了相邻权人的合法权益。
二、相邻权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中关于相邻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二百八十八条至第二百九十六条之间。
这些条款规定了:
1.处理相邻关系的原则;
2.用水排水相邻关系;
3.通行相邻关系;
4.相邻土地的利用;
5.相邻通风采光和日照;
6.相邻不动产之间不可量物侵害;
7.维护相邻不动产安全以及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等方面的内容。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相邻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公平正义。
三、避免噪音的责任义务
1.根据《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不动产权利人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包括噪音等有害物质的排放。
因此,避免噪音的产生和传播是相邻权人的责任和义务。
2.在实际生活中,相邻权人可以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减少噪音的产生和传播,如安装隔音设备、限制活动时间、协商解决问题等。
3.政府和社会各界也应当加强监管和宣传,提高公众对噪音污染的认识和重视程度,共同营造一个安静、和谐的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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