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跳楼把别人砸死要赔钱吗
1、倘若当事人从高层建筑物跳落并令路人受到伤害乃至死亡,那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他或她必须对路人的不幸离世负有民事赔偿责任。
2、在造成他人身体损伤的情况下,责任人有义务支付由治疗和康健开支所产生的合理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项目,以及由于工作损失而导致的收入减少部分。
若受害者因此处残,责任人还须赔付其残疾生活辅助器具费用及伤残赔偿金;若不幸致其死亡,责任人还应支付丧葬费及死亡赔偿金。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人身损害赔偿范围】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二、跳楼自杀保险公司赔吗
在投保人身故保险且该保险合同已生效满两个周年之后或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的情况下,其如有选择从高处跃下自杀,那么保险公司仍应予以理赔赔偿责任。
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对于涉及以被保险人的死亡作为向其支付保险金的条件之一的保险合同,自合同正式生效或是其效力得到恢复的日期起经过2年以内,若被保险人选择了自杀方式结束生命,保险公司将不再给予相应的保险金赔偿责任,但是当被保险人选择自杀之际已成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之人的情况则属例外,保险公司仍需履行理赔义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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