罚金交了赃款还需要交,罚金,是我国《刑法》附加刑当中的一种,我国《刑法》规定的附加刑包括罚金、剥夺政治权利、没收财产。附加刑可以附加适用,也可以独立适用。赃款的意思是贪污、受贿、盗窃等犯罪非法获取的款项。主要是追缴的问题。罚金与赃款不是同一个概念,不能说用交了罚金就不用交赃款。罚金应当在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确定期内交纳,具体可以根据具体的生效刑事法律文书确定。
一、有期徒刑是不是包括罚金
有期徒刑不包括罚金,罚金是附加刑。根据刑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款;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五十二条罚款金额应当根据犯罪情节确定。第五十三条罚款在判决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不能全额缴纳罚款的,人民法院应当随时追回被执行人有可执行财产的情况。因不可抗拒的灾难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被判处刑罚期满不交纳罚金能否立案
被判处罚金期满不交纳的处理为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法院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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