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案子应该驳回审理吗?
不需要。一般来说,立案审查有一个阶段,即驳回起诉的决定完成,无需开庭审理。什么是拒绝起诉?驳回起诉,是指法院对当事人或者其法定代理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没有正当理由或者法律依据,不予审理的行为。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对自诉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对没有证据的自诉案件,自诉人不提供补充证据的,人民法院经调查没有收集必要的证据,或者被告人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应当说服自诉人撤回起诉或者裁定驳回起诉。民事、行政诉讼裁定驳回诉讼的上诉期限为15日,裁定10日。在刑事诉讼中,判决有10天,判决有5天。当事人对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当地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上诉期限】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不服的,有权自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当事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的裁定不服的,有权在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上诉的,第一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具有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对判决的上诉、抗诉期限为十日,对裁定的上诉、抗诉期限为五日,自收到判决、裁定书之日起第二日起计算。因此,面对驳回起诉,我们需要知道是否需要开庭,这在法律上是没有必要的。当事人对法律条文的理解是必要的。如果您还有其他问题,请咨询我们的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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