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功能障碍分为十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一级,最轻的为十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三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部分不能自理。因侵权行为造成他人伤残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误工费、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等其他费用。
2014年西安市最新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国家统计局陕西调查总队发布的2013年陕西省城镇居民的年平局收入为22858元、平均支出为16680;农村居民的年平均收入为6503元、平均支出为5724元。
故李律师按照新的收入、支出标准整理出人身损害赔偿的项数及计算方法:
医疗费:是根据正规的医疗机构出具所有花费的的收款收据。住院的话,要把住院病历、出院病历、诊断证明等要求医院出示完整的。要是在医院拿药的话,要求医院开具处方的。
误工费:误工期限X本人工资收入
一般的话本律师是建议做鉴定,因为要是不做鉴定,是有最高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的司法解释规定:从手上之日起至伤残鉴定作出之日止的期间是误工期间的,但是往往会遗忘一个条件的,那就是必须是持续务工的。现实中有好多的伤者,一旦出院伤情稳定后就能自主行走,有的在鉴定作出前就已经找工作干活的,这样的话,怎么能证明是持续务工的。要是自己觉得自己有时按照法院的伤筋动骨一百天不满意的话,那本律师还是建议最好是在伤残鉴定时做误工期间的鉴定的,除非是那些断胳膊断腿的等明显丧失劳动能力的人。
工资的依据是看有没有固定的工作的,有的话,让单位出示证明月固定工资的证明的;没有的话,能够证明最近三年的年平均收入也是可以的;要是还是证明不了的话,那只有法官按照整个陕西省的平局收入标准自由裁量的。
护理费:护理期限X工资收入
期限的话,实在是伤的够严重的话,出院后没有人照顾确实难以自理的话,本律师建议做护理期限鉴定;要是自己能偶照顾自己的话,比如能够方便、吃饭、睡觉等的话,就不要做鉴定的,护理期限就按照住院期间的天数计算的。
工资收入的话与误工费的工资收入是一样的。
伤残赔偿金:分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两个标准,然后又按照年龄分成三个阶段:
1、60岁以下的城镇居民:
一级伤残为22858元20年=457160元;
二级伤残为22858元20年90%=411444元;
三级伤残为22858元20年80%=365728元;
四级伤残为22858元20年70%=320012元;
五级伤残为22858元20年60%=274296元;
六级伤残为22858元20年50%=228580元;
七级伤残为22858元20年40%=182864元;
八级伤残为22858元20年30%=137148元;
九级伤残为22858元20年20%=91432元;
十级伤残为22858元20年10%=45716元。
1、60岁以下农村居民:一级伤残为6503元20年=130060元;
二级伤残为6503元20年90%=117054元;
三级伤残为6503元20年80%=104048元;
四级伤残为6503元20年70%=91042元;
五级伤残为6503元20年60%=78036元;
六级伤残为6503元20年50%=65030元;
七级伤残为6503元20年40%=52024元;
八级伤残为6503元20年30%=39018元;
九级伤残为6503元20年20%=26012元;
十级伤残为6503元20年10%=13006元;
2、60岁-74岁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在赔偿的年数上自己的年龄每长一岁,那么伤残赔偿的年数就减少一年,公式:城镇或农村居民年平局收入乘以{20年—【20-(实际年龄-60)】}再乘以赔偿系数。
3、75岁以上的城镇居民与农村居民统一按照5年计算。
后续治疗费:是指自己所受的伤害还需要做二次手术的话,一般会牵涉到后续治疗费的问题。还有就是比如说毁容的人,它也会牵涉到后续的费用的,因为需要定期的美容、做修复治疗等,这样的费用可以等实际的费用产生后另行起诉,也可以做鉴定的后要求总的赔偿的。当然要是总的鉴定出的赔偿款花完后还是没有治疗彻底的话,本律师认为仍然可以继续要求赔偿的。
营养费:要是有医院的遗嘱的话,是可以按照医院的遗嘱赔偿的,不过在现实中有的法院根本就按照医院的遗嘱支持的。能做鉴定的,就做个营养费的鉴定的。不想做鉴定的,觉得营养也要不到多少钱,那就按照住院期间的天乘以20元每天。
被扶养人生活费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的天数乘以30元每天。
被扶养人生活费: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2、被抚养人在18-60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20年-(被抚养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4、被抚养人在75周岁以上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6680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5724元/年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精神损害赔偿金:这个是按照你的伤情轻重,与你的伤残等级具有直接的关系的,法院一般的判决就是看伤残等级的高低。
丧葬费:由于2013年陕西省在岗职工的工资标准暂时没有公布。所以应先以2012年的为主:44330除以12个月乘以6个月等于22165元。
死亡赔偿金:前述的伤残赔偿金计算基本上是一致的:
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年=45716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年=130060元
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22858元5年=114290元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503元5年=32515元
以上为李律师整理的2014年西安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第一千一百八十二条
侵害他人人身权益造成财产损失的,按照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或者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赔偿;被侵权人因此受到的损失以及侵权人因此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被侵权人和侵权人就赔偿数额协商不一致,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赔偿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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