售出后被寻回的网络游戏账号无疑已构成违法行为。
网络游戏账号作为一类虚拟财产,承载着用户辛勤付出的大量上网时长及智力成果;
更进一步地说,游戏中的各类装备、角色以及道具往往都是通过真金白银的购买或其他合法途径获取而来的。
此外,这类虚拟财产亦可在广大游戏玩家间自由流通,从而实现虚拟财富向现实货币的转化。
因此,从本质上看,虚拟财产与传统实物财产并无二致,若盗取虚拟财产的价值达到了法律规定的立案标准,同样将面临盗窃罪的指控和审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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