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报讯(记者汤小均)全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活动会议已经过去一个月了,随着元旦、春节、藏历新年的日益临近,清理执行积案工作进展如何呢?昨日,记者从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截至目前,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首批清理积案执结6件,为当事人挽回了1000余万元的损失。
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相关负责人向记者介绍,首批需要清理的案件主要是劳动报酬类案件,他们通过认真审查分类,确定了10件执行积案为首批清理对象。目前,首批清理积案共执结6件,涉案标的10110184元。
这名负责人还告诉记者,在执行中,提级执行的方式起到了很大作用。他举例说,申请执行人胥某等90名工人受雇于重庆一家安装公司的西藏分公司,从2005年下半年至2006年8月为公司在拉萨经济技术开发区提供修建混凝土道路劳务,在此期间,这家安装公司的西藏分公司拖欠民工工资80万元;不仅如此,2005年,这家安装公司的西藏分公司又因为另一项工程施工需要,从一家租赁有限公司那里租下了建筑所用钢管及配件等物,双方签合同时对租金、返还租赁物验收、修理费计算标准、合同生效日期等都有具体说明。然而,合同履行过程中,这家租赁有限公司未能收回部分租赁物。对此,胥某等90名工人和这家租赁有限公司先后将这家安装公司的西藏分公司告上法庭。
由于重庆这家安装公司的西藏分公司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拉萨市城关区人民法院依法将这家安装公司追加为该案被告,判决重庆这家安装公司的西藏分公司向租赁有限公司赔偿损失947298.45元;并判决这家安装公司的西藏分公司一次性向胥某等90名工人支付80万元工资,这家安装公司负连带责任。
在执行中,执行人员依法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33万余元,但由于这家安装公司及其西藏分公司均无可供执行财产,两案无法及时执结。考虑到案件涉案民工较多,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两案属重大疑难案件为由,做出了提级执行该案的决定,从这家安装公司的西藏分公司银行账户上依法强制划拨80万元,并同相关部门协调,终于在前不久将其余案款执行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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