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条更好。借条在法院诉讼的时候效力是最高的,欠条其次。
(1)当借条持有人凭“借条”向法院起诉时,由于通过借条本身就能确定当事人之间存在借贷事实,对方当事人要否认一般十分困难。借条持有人不需要再举证证明借贷事实,法院就可以直接判决。
(2)当欠条持有人凭“欠条”向法院起诉时,欠条持有人必须向法官陈述欠条形成的事实原因,也就是必须证明存在借贷事实;如果对方否认借贷事实,欠条持有人还必须进一步举证证明借贷事实。法院往往不能在未查清“欠条”背后的事实原因情况下直接判决。
一、关于借条和欠条的区别
1、含义不同。借条证明借款关系,欠条证明欠款关系。
2、产生的原因不同。借款形成的原因是特定的借款事实;欠条形成的原因很多,任何能以金钱为给付内容的债都能产生欠条。
3、诉讼时效不同。对于没有还款期限的借条,出借人可以随时向借款人请求还款,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之时开始计算,借条的效力最长可达20年。而没有履行期限的欠条是对双方以往经济往来的一种结算,权利人应当在欠条出具之日起三年内向人民法院主张权利。
4、债权人的举证责任和诉讼风险不同。
二、借条效力大于欠条?
一般认为借条的效力要大于欠条的效力。如发生诉讼,借条持有人只需向法院说明借款发生的事实经过即可。而欠条持有人,除了向法院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之外,需继续向法院进一步举证说明欠条形成的事实。根据法律规定,主张法律关系存在的当事人,应当对产生该法律关系的基本事实承担举证证明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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