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成代表人诉讼须具备以下要件:
1、当事人人数众多,我国民事诉讼法将代表人诉讼分为两类,一是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二是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这两类代表人诉讼的人数下限为10人以上,上限不加限制,人数越多,更能发挥代表人诉讼的功能;
2、众多当事人一方诉讼标的相同或属于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起诉时确定的,其内部关系可能是必要共同诉讼人的关系,也可能是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关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起诉时人数不确定的,其内部关系一般是普通共同诉讼人的关系;
3、诉讼请求或抗辩方法相同,多数人推举代表人进行诉讼,除诉讼标的同一或同一种类外,还应当具有相同的诉讼请求或抗辩方法,在多数人内部对诉讼请求或抗辩方法达不成一致意见的情况下,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事诉讼法意见》第60条,可由部分当事人推选自己的代表人进行诉讼,人民法院也可以在多数人诉讼中,要求分别选定代表人;
4、代表人合格,合格的诉讼代表人应具备下列条件:必须是他所代表的一方当事人中的一员,具有相应的诉讼行为能力,能够以他的知识和能力维护被代表的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在一般情况下,当事人适格不是诉讼成立要件,但在代表人诉讼中,代表人适格与否关系极大,只有代表人适格,才能代表众多当事人的利益,法院判决才对所代表的众多当事人产生效力。
共同诉讼与代表人诉讼的区别是什么
共同诉讼是指当事人一方(无论是原告还是被告)或双方为两人以上的诉讼。共同诉讼属于诉的主体的合并。一般将共同诉讼分为普共同诉讼和必要共同诉讼。
代表人诉讼是共同诉讼的一种,只是由于人数众多,法律要求推举代表人参加诉讼,以便程序的进行。诉讼代表人是我国民事诉讼法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中的重要概念。诉讼代表人,是指在代表人诉讼中由人数众多的一方当事人推选出来,代表该方当事人进行诉讼的人。构成代表人诉讼的条件是: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一般指10人以上;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同一种类(这是构成共同诉讼的前提)。代表人诉讼根据起诉时当事人人数能否确定分为两类:人数确定的代表人诉讼;人数不确定的代表人诉讼。
代表人诉讼与共同诉讼的区别在于: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形式上的区别);具体诉讼由诉讼代表人进行而不是由全体当事人进行(实质上的区别)。但是代表人诉讼的基础仍在平共同诉讼,众多当事人之间具有共同的或同一种类的诉讼标的。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当中,必要共同诉讼人是法人当中所明确规定的,也就是没有选择的余地,必须要作为共同诉讼来合并进行审理,这就意味着在法律关系当中是存在着一定的必要性的,所以不能够分开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三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的共同诉讼,可以由当事人推选代表人进行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
全文1.2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