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城港市廉租房申请条件
(一)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
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28000元/人。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或等于20平方米。
(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标准。
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或等于20平方米。
(三)外来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1.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人均年收入低于或等于28000元/人。
2.申请人及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人均住房面积低于或等于20平方米。
二、防城港市廉租房申请补贴标准
1.实物配租月租金标准。
符合条件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租住政府投资建设的廉租住房,其租金标准为:
低保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的租金,按1元/平方米·月计算;超出人均15平方米部分的租金,按3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
低收入家庭:人均住房面积15平方米(含)以内部分的租金,按1.5元/平方米·月计算;超出人均15平方米部分的租金,按3元/平方米·月的标准收取。
计算方式:廉租住房月租金=(获得保障家庭人口数×人均住房面积保障标准15平方米-家庭自有住房面积)×月租金标准+超出保障标准的使用面积×3元/平方米。
2.廉租住房月租赁补贴标准。
参照市场基准租金标准,并综合考虑住房困难家庭的困难程度,获得廉租住房租赁补贴保障的家庭人均住房面积不足保障标准15平方米的补贴标准:
特困家庭的特困人员按10元/平方米·月进行补贴。
低保家庭按7元/平方米·月进行补贴。
低收入家庭按5元/平方米·月进行补贴。
计算方式:廉租住房月租赁补贴金额=(获得保障的家庭人口数×人均住房面积保障标准15平方米-家庭自有住房面积)×月租赁补贴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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