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公司注销后债务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只要注销登记,公司就宣告终止,其法律意义上的主体资格就消灭了。换句话说,公司只要注销登记,公司就不复存在了,任何人都不可能向其主张权利了。对债权人来说,并非作为债务人的公司一旦注销,自己的债权就没办法得到保障。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依法向已注销公司的股东要求赔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投资的公司注销了怎么办
投资的公司注销了应依法组织注销公司的清算,公告终止,注销公司的清算内容如下:1、依法成立清算组;2、公告并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依法对债权进行登记;3、清算组接管公司,展开清算工作;4、清算组权棉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5、清算组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6、根据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方案分配公司财产;7、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二、公司注销后由谁承担责任?
公司注销前应当进行清算,清算时对债务作出处理,此时应该由企业承担债务。但是,很多情况下,股东为了逃避债务,不清算或者清算不合法甚至“主动吊销执照”的方式侵害债权人的利益。对此,法律给出了明确规定,以惩罚该类行为主体。公司股东滥用股东权逃避债务,承担连带责任。股东为了逃避债务,常常恶意注销公司,或者转移财产后注销公司等,此时,债权人可以依据公司法第二十条第三款之规定追索相关股东,以实现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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