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回购投资人股份
时间:2023-08-04 20:52:06 447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公司回购投资人股份我国法律是允许的,其目的在于确保异议股东的退出,实现公司持续稳定经营。通常而言股权回购对公司、其他股东以及公司债权人都会产生较大影响,因此回购一般须经董事会审议、股东会多数表决通过。

股东无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

2004年2月,王某和李某等三人成立了一家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李某占其中的270万元并担任公司法人代表、董事长、总经理,王某占80万元。在后来的经营活动中,因见解不同,王某与李某渐生摩擦,双方积怨日深,甚至影响了经营,王某遂萌生退意,要求公司以80万元股价回购其股份。因公司拒绝而成讼。

审理中就王某能否无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有两种意见。

一种意见认为可以。但笔者则认为王某无权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理由是:

资本维持是《公司法》确定的一个必须遵循的原则,它要求公司在其存续过程中,应经常保持与资本额相当的财产;公司资本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改变,如需增减资本,应严格按照法定程序进行。除非公司为减资或者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司合并而回购股份,否则不得随意回购本公司股份。此案中,王某所反映的并不属于公司可以回购股份的情形,不是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的法定理由,如果予以回购,明显与公司资本维持原则相悖。虽然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人合、资合两种属性,经营期间,股东之间因发生矛盾,导致有的股东欲退出公司在所难免且并非个别,但退出必须以遵守法律为前提,要解决此类问题,只能依法向公司其他股东或公司外主体转让股权,而不能要求公司回购其股份。

作者:兴国法院曾*锋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全文878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

继续阅读
扩展阅读
  • 股份
    股份代表对公司的部分拥有权,分为普通股、优先股、未完全兑付的股权。股份一般有以下三层含义,一是股份是股份有限公司资本的构成成分;二是股份代表了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权利与义务;三是股份可以通过股票价格的形式表现其价值。...
    更新时间:2024-01-18 11:15:05
查看股份相关全部词条
本地专业对口律师
北京
#股份 最新知识
针对公司回购投资人股份您还没弄清楚,直接和律师在线沟通获得更多帮助

1对1在线咨询

8秒前,138***54用户咨询成功
马上提问
针对公司回购投资人股份您还没弄清楚,在线问专业律师,让律师告诉您快速方案吧
  • 章法律师

    章法律师

    律所主任

    评分:5.0

    服务人数:487

    在线咨询
  • 张丽丽律师

    张丽丽律师

    专职律师

    评分:5.0

    服务人数:343

    在线咨询
  • 张神兵律师

    张神兵律师

    合伙人

    评分:5.0

    服务人数:590

    在线咨询
内容已经到底了,还没找到答案?
在线问问律师吧,最快3分钟内有答案!
11,079 位律师在线 累计服务 3,700万 人次
立即提问

他们的问题正在被解答:

朋友欠钱不还怎么办,联系不上有没有好的解决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