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你不向学校交回执单贷款是不会生效的。
合同回执生效的流程:
借款学生携合同回执到学校
学校按照合同回执要求办理手续
学生本人将合同回执寄回学生所在县级资助中心
当地资助中心编制汇总表报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省资助管理中心报送经办行审批。
一、怎样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首先由借款学生领取填写申请表,到村委会(居委会)进行审查并加盖公章;带上相关证明材料到县资助中心提交申请;县资助中心审查通过后确认盖章;学生到当地农信社办理开户手续。合同经国家开发银行审批生效后当地农村信用社根据学生申请,为借款学生开设个人账户。
二、助学贷款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吗?
助学贷款有不同种类,不一定都在户口所在地申请,也可以在就读学校申请。具体如下:助学贷款分为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助学贷款。其中国家助学贷款是在学校办理的,是学校和学校所在地四大银行(工、农、商、中)支行签署银校合作协议后,由在校需贷款学生与银行签订协议,一般每年6000元签至毕业,一次签约分批授信(放款)。所需资料一般是家庭经济情况认定表、身份证、父母资料等;生源地助学贷款是大学生户籍所在地区县资助中心受理,由国家开发银行放贷的。手续与国家助学贷款类似,但是一年一签,上限为一年6000元。毕业后还贷期限比国家助学贷款稍长。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的注意事项
有关申请注意事项整理如下
1、贷款合同签订频度:
为了规范贷款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纠纷,开发银行规定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一年一签。初次签订贷款合同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必须同时到场;续贷签订合同时,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意一方持《授权委托书》即可办理。从2011年起,新版生源地助学贷款合同条款约定,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默认为互为授权委托关系,故不需再签订《授权委托书》。
2、共同借款人:
共同借款人原则上为借款学生父母或者法定监护人,户籍必须与借款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一致;共同借款人非父母时,年龄必须在25-60周岁之间,办理时共同借款人如超过60岁请更换共同借款人。
3、生源地助学贷款初次申请所需材料:
盖章的申请表、本人及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和高校录取通知书(在读学生持学生证)及上述材料复印件;本人及共同借款人户口簿只需出示,不需复印件;资助中心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从2011年起,同学们只需到高校资助中心网上办理电子回执,无需再邮寄纸质回执。
4、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再次申请所需材料:
本人签名的申请表和学生证复印件。如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一方不能前往受理现场,另一方可持《授权委托书》(2011年新版合同不需)办理申请。由高校资助部门出具的本人未在高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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