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人社厅表示上调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确定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具体调整办法,其中倾斜部分最高每人每月增加330元。
安徽省人社厅、财政厅日前联合印发2019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方案,决定从2019年1月1日起,为2018年12月31日前按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增加基本养老金,确定了定额调整、挂钩调整、适当倾斜的具体调整办法。
定额部分为45元,比去年提高5元。挂钩部分实行与缴费年限和本人上年12月底基本养老金水平“双挂钩”,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人每月增加2元;每人每月增加本人基本养老金水平的1%,与去年保持一致。
倾斜部分主要是体现对退休早、养老金水平偏低的高龄退休人员的统筹照顾,对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企业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40元、180元、260元、330元;对年满70—74周岁、75—79周岁、80—84周岁、85周岁及以上(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分别增加100元、130元、190元、230元。以前年度调整基本养老金时已经享受过高龄倾斜的人员,达不到上述标准的补齐到上述标准。
与此同时,今年安徽省对企业一至四级工伤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增加金额低于全省企业退休人员平均调整水平的,按平均水平予以补齐。
据介绍,此次养老金调整是安徽企业退休人员连续第15次调整基本养老金,也是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以来,第4次同步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今年7月底前,增加的基本养老金将发放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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