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继承权不能转让。继承权虽然是一种财产权,但它同时还与特定当事人的身份关系紧密相连,是以一定的婚姻、血缘关系为前提的,应该说继承权是一种带有人身关系性质的财产权,是以当事人具有某种特定的身份关系为基础的。因此,这就决定了继承权不同于一般的财产权,继承人要么行使权利,要么放弃权利,除此以外别无选择。
一、精神病人能否继承遗产
精神病人能继承遗产。
无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限制行为能力人的继承权、受遗赠权,由其法定代理人代为行使,或者征得法定代理人同意后行使。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
继承权包括以下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其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
二、爷爷遗产孙子要怎么继承
爷爷遗产孙子要想继承,只能通过订立遗嘱的方式继承。如果遗嘱是依法订立指定孙子继承的,孙子才能继承。没有遗嘱或遗赠的,一般是由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继承,孙在不在继承顺位之中。
这里会涉及到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并给他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
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所谓继承权主体,也就是享有继承权、能行使继承权的主体。继承权主体可以通过法律的直接规定明确,或者是合法有效的遗嘱指定,也可以通过被继承人与他人签订的遗赠扶养协议指定。具体为以下三类:
1、法定继承人。即指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2、遗嘱指定的继承人。公民可以立遗嘱指定由法定继承人的一人或数人继承,也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给国家、集体或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继承。
3、遗赠扶养协议指定的继承人。
三、存折遗产公证收费
对于存折遗产公证的问题,存款人死亡后,合法继承人为证明自己的身份和有权提取该项存款,应向当地公证处申请办理继承权公证,银行凭此办理过户或支付手续。如果该项存款继承权有争执的,合法继承人应持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或调解书到银行办理存款过户或支取手续。存款继承权不存在争议时,继承人采取公证途径办理支取、转账和过户等银行手续的,按照以下程序办理:
第一、当事人可以选择户口所在地、被继承人死亡地、经常居住地、开户银行所在地公证处办理存款继承公证。
第二、存款金额不明或存款银行不明的,继承人凭死亡证明到公证机构开具《存款查询函》,查询作为被继承人的存款人在各银行的存款信息。
第三、继承人应亲自办理继承公证,不能亲自办理的,应提交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或放弃继承权声明书。
第四、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身份证、户口;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全部法定继承人的基本情况及与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已死亡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和其全部法定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银行卡、存折、查询单等财产权属凭证;继承人在外地的,提交经公证的放弃继承声明书。
第五、公证机构经审查、审核,对符合条件的出具继承权公证书。银行根据公证书办理取款手续。存款继承权存在争议时,因无法公证,继承人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调解或判决。银行根据法院出具的调解书或生效的判决书办理取款手续。但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难以证明具体的标的,难以确定被告主体是哪家银行,将面临败诉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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