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到当地工商所咨询、领取申请表到分局个体科办理名称预先核准提供需提交的登记材料经专管员实地堪察经所长审批到内勤交纳相关费用携带登记材料到个体科办理相关(设立、变更、注销、设立分支机构)登记。
合伙企业登记注册需提交的材料:
(一)设立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的身份证明、照片;
3、全体合伙人指定的代表或者共同委托的代理人委托书;
4、合伙协议;
5、出资权属证明;
6、经营场所证明;
7、应提交的其他有关部门材料;
(二)变更登记
1、《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变更决定书;
3、变更事由发生的证明文件;
4、营业执照正、副本;
5、与变更登记有关的其他材料;
(三)注销登记
1、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注销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完税证明;
4、营业执照正、副本、印鉴;
5、与注销登记有关的其他材料;
(四)分支机构登记
1、分支机构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合伙人签署的设立分支机构的决定书;
3、企业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合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4、全体合伙人委派执行分支机构事务负责人的委托书及其身份证明、照片;
5、经营场所证明;
6、应提交的其他有关部门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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