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济南市公安局加强道路交通秩序的通告和支队《市区通行证办理暂行规定,结合济南市交通管理实际,制定了市区通行证办理办法。从3月1日起济南市开始办理机动车通行证,济南交警部门相关人士表示,首次办理月度通行证的可办理一个月通行证,如在本周期内无违法行为,办理期限可延长至3个月,依次递增至6个月。市区范围内的小型货车(2吨以下,不含2吨),可办理15条禁行路线通行证,通行证上不再标注具体路线。临时通行证有效期为1至5天。
货运车辆确需在市区内多条禁行路线行驶的,须办理临时通行证,有效期最长为1至5天。必须见车办证;办证车辆须保持车容整洁、牌照齐全、放大号清晰有效,并按规定的时间、指定的路线、限定的时速行驶。大型货车办理临时通行证只允许夜间通行,各区大队可办理跨区临时通行证,应根据交通流量、道路的宽度等实际情况避让主干线及危险路段。
单位或居住地在禁行区域内的货运车辆、交通班车、长途客车、教练车、抢险车可办理月度通行证,有效期为1个月、3个月、6个月。
●市区小型货车可办15条路线证
对单位或家庭住址在禁行区域以内的本地大型货车可以办理通行证,就近出入,通行路线最多不超过3条。对济南市区范围内的小型货车,办理通行证,可办15条禁行路通行证,通行证上不再标注具体路线。对车辆所属辖区为长清、章丘、平阴、济阳、商河的小型货车只可以办理临时通行证。
●月度通行证首次可办理1个月证
办理通行证首先应对车辆违法信息进行查询,并书面告知当事人。首次办理月度通行证可办理1个月通行证,如在本周期内无违法行为,办理期限可延长至3个月,依次递增至6个月。如在通行证使用周期内有违法行为,则依次递减为3个月、1个月、临时通行证。办理临时通行证周期为1个月。
车辆(交通班车、长途客运车辆除外)办理通行证后,每日早晚交通高峰(7时-9时、17时-20时)时间禁止通行。个人申办通行证,需持车辆行驶证、本人身份证或驾驶证原件及其复印件办理。单位申办通行证,需持单位代码证书、车辆行驶证、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办理
各区交警大队及中队办证点负责办理大型货车、小型货车临时通行证和月度通行证,交通处(历下车管所办证点)负责办理教练车、交通班车、长途客车、抢险车通行证。
月度通行证上加盖的数字章为通行证有效期,如数字章为“4”,则表明此通行证在4月底前有效。
●办证地点设置(共14处)
1、市区主要进出口警务工作站(7处)
市中大队十六里河中队警务工作站
槐荫大队西郊中队警务工作站
槐荫大队西外环中队警务工作站
天桥大队北外环中队警务工作站
历城大队大桥中队警务工作站
历城大队济钢中队警务工作站
历城大队潘庄中队警务工作站
2、市区各大队交通科违法处理办公室(6处)
历下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
市中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
槐荫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
天桥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
历城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
高速交警大队违法处理办公室
3、交通处(历下车管所办证点)
对于符合上述管理方法里面提到的情况的货车车主,卡车之家提醒您按照上述规定提前办好相关通行证,避免以为不了解相关政策耽误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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