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郑州拆迁补偿标准2022
(一)房屋拆迁补偿计算标准
1、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2、房屋拆迁补偿差价=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商定补偿金额或经评估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被拆迁人获得调换产权的房屋的评估价格
(二)房屋拆迁安置费计算标准
(被拆迁人或承租人)房屋拆迁安置费=搬迁补助费+没有提供周转房情况下的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过渡期限的临时安置补助费+非住宅房屋因停产、停业造成的损失赔偿费
注:1、如果拆迁人提供周转房且拆迁房屋使用人居住,则公式第二项补助费为0;
2、如果拆迁房屋属住宅房屋,则公式第四项赔偿费为0。
拆迁补偿流程:
(一)规划管理部门在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确定拆迁范围后,通知被拆迁房屋所在地的区、县政府机关。
(二)区、县政府机关通知房屋所在地的公安机关控制居民常住户口的迁入,停止办理居民常住户口分户手续;房管部门和房屋经营单位停止办理房屋的买卖、交换、析产、分割、赠予、分户等手续;被拆迁单位停止建筑物、构作物的改建、扩建和装修等工程;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停止核发营业执照。上述通知以公告形式予以公布,暂停办理的期限为12个月,需要延长的,应向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地产管理局提出申请,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6个月,如需超过6个月的,须经市房地产管理局批准。
(三)房屋征收部门拟定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对征收补偿方案进行论证并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不得少于30日。
(四)听证
因旧城区改建需要征收房屋,多数被征收人认为征收补偿方案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由被征收人和公众代表参加的听证会,并根据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
(五)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就拆迁事项的权利义务,如补偿形式、金额、应安置人口、应安置面积、安置地点、层次、搬迁过渡形式、期限、违约责任等作明确规定。
拆迁期限自公告之曰起计算,不超过1年。了解上述程序后,如果你家在拆迁中发现存在违法程序,可向有关部门反映。
二、2022郑州拆迁补偿标准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市房屋拆迁评估工作的意见
具体信息如下:
当事人自选房价评估机构
具体对每户被拆房屋的补偿估价,由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完成。取得房地产专业一、二、三级估价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都可以到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备案。市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将从中选择一批资质等级高、社会信誉好的评估机构,每年向市民公示一次,供拆迁当事人选择。
评估结果公示7天
为保证估价标准的准确,评估员要实地勘察被拆迁房屋,做好记录,拍摄被拆迁房屋状况照片或录像资料。并由评估员、拆迁人、被拆迁人三方签字。如果被拆迁人拒绝实地勘察或不同意在实地勘察记录上签字,也要由对拆迁双方没有利害冲突的第三人见证,并在评估报告中作出说明。
评估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天,听取他们的意见。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向市和县(市)、上街区城市建设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裁决。
参照地理位置和用途补偿
郑州市政府将市区土地按地理位置分为6个等级,并将每个等级的范围进行了详细的划分。同一类别范围内的房屋,补偿标准按照办公、商业、住宅等用途进行了最后定价。其中,商业房为一层房屋的基准价,听说动迁纠纷。二层在此基础上减40%;住宅房基准价为房屋平均价。
以上基准价主要是针对砖混结构的房屋,其他结构的房屋可以按对应标准增减。
今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由市人民政府每年制定并公布一次。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基准价格(元/平方米)
一级二级三级四级五级六级
住宅房1650155015001300900650
商业房600045003500250020001500
办公用房22002000171013101060880
其他144012101030860710600
一级
(1)西至健康路、北至黄河路、东至文化路、南至优胜路以内。
(2)西至南阳路,北至优胜路、纬一路,东至花园路,南至金水路以内。
(3)西至铭功路、北至金水路、东至人民路、南至解放路。
(4)西至二马路、一马路,北至解放路,东至德化街、北至乔家门、南乔家门,南至陇海路以内。
(5)文化路(金水路至农业路)临街土地。
(6)花园路(金水路至农业路)临街土地。
(7)金水路(花园路至未来路)临街土地。
(8)紫荆山路(金水路至西大街)临街土地。
(9)西大街(人民路至紫荆山路)临街土地。
二级
(1)西至德化街、北至西大街、东至南下街、南至大同路以内。
(2)北至人民路、东至紫荆山路、南至西大街以内。
(3)西至花园路、北至纬四路、东至东明路、南至金水路以内。
(4)西至花园路、北至农业路、东至经三路、南至纬四路以内。
(5)西至文化路、北至农业路、东至花园路、南至纬一路以内。其实补偿器。
(6)西至南阳路、北至黄河路、东至健康路、南至优胜南路以内。
(7)西至京广铁路,北至金水路、东至铭功路、二马路、一马路,南至陇海路以内。
(8)西至工人路、北至建设路、东至嵩山北(南)路、南至伊河路以内。
(9)建设西路(桐柏北路至嵩山北路)、建设东路(嵩山北路至大学北路)的临街土地。
(10)中原中路(桐柏路至嵩山北路)、中原东路临街土地。
(11)大学北路临街土地。
(12)东大街(小区网论坛)临街土地。
(13)紫荆山路(西大街至陇海东路)临街土地。
(14)未来路临街土地。
三级
(1)西至南下街、德化街、北乔家门、南乔家门,北至西大街、东大街,东至城东路,南至陇海东路以内。
(2)西至紫荆山路,北至金水路,东至东环路,南至东大街、郑汴路以内。
(3)西至东明路、北至纬四路、东至东环路、南至金水路以内。想知道房屋动迁纠纷。
(4)西至经三路、北至农业路、东至东环路、南至纬四路以内。
(5)西至文化路,北至东风路、东风渠,东至东环路,南至农业路以内。
(6)西至南阳路、北至农业路、东至文化路、南至黄河路以内。
(7)西至沙口路、北至黄河路、东至南阳路、南至金水路以内。
(8)西至嵩山北路,北至二环支路、沙口路,东至金水路,南至建设东路以内。
(9)西至大学北路、北至金水路、东至京广铁路、南至陇海中路以内。
(10)西至嵩山北(南)路、北至建设东路、东至大学北路、南至陇海中路以内。
(11)西至金水河、北至陇海西(中)路、东至京广中路、南至淮河路以内。
(12)西至桐柏路、北至伊河路、东至嵩山南路、南至陇海西路以内。
(13)西至桐柏路、北至建设西路、东至工人路、南至伊河路以内。
四级
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东环路以内除一、二、三、五级地段以内
五级
丰庆路—东风路—南阳路—农业路—沙口路—二环支路—西干道—桐柏北路—冉屯路—电厂路—秦岭路—郑上路—华山路—航海西路—航海中路—航海东路—城东南路—石化路以外,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东环路以内(郑州经济开发区、郑州高新区土地比照该级地段标准执行)。
六级
北环路、西环路、南环路、东环路以外至各县(市)交界处。
郑州市拆迁补偿办法
通常拆迁人对搬迁人的拆迁补偿可采取三种形式:
(一)产权调换形式。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拆迁补偿采取的保留被拆迁人对房屋拥有所有权形式。也就是说拆迁人以易地或再建的房屋作为交换,用作对被拆除房屋的补偿,被拆迁人对该房屋继续拥有原来那种对被拆除房屋的产权关系。
(二)作价补偿形式。作价补偿,是指拆迁人对被拆除的房屋,按其价值以货币结算方式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
(三)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形式。产权调换与作价补偿相结合,是指拆迁人对被拆迁人的补偿人的拆迁补偿中,部分采取产权调换补偿,部分采取作价补偿,当拆迁人与被拆迁人之间就被拆除房屋进行补偿时,以产权调换或作价补偿达成协议后,但在拆迁人和被拆迁人双方或某一方出现困难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双方协商采取产权调换和作价补偿相结合的形式,解决对被拆迁人的补偿问题。
城镇拆迁范围内的居民住房,分为自有自住或出租和承租公
三、南京辞退员工补偿标准2022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辞退员工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计算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有以下标准:(1)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四、郑州市最新拆迁补偿标准2022
对于郑州市拆迁补助做了重新规定。
1、国有土地上非住宅房征收补偿标准
依据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性质、用途,按房地产市场评估价给予补偿。
2、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助标准
(1)搬迁费
非住宅房:被征收房屋按建筑面积每平方米40元的标准,发给被征收人搬迁费。期房安置发二次,货币补偿或现房安置发一次。
被征收人房屋已出租的,在租赁期间,搬迁费发给房屋承租人。
(2)非住宅房临时安置费
现房安置或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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