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涉及到抢劫和盗窃犯罪行为的规定如下:
针对抢劫行为,若涉案金额在人民币三万元左右且犯罪时间超过三年但未满十年,将被判处有期徒刑,同时还需缴纳罚金。
具体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明确规定,对于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实施抢劫行为,导致他人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应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如存在以下情况之一者,则将面临更为严厉的惩罚,包括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并可能被处以罚金或没收财产:
(一)进入他人住所进行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抢劫的;
(三)对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进行抢劫的;
(四)多次进行抢劫或抢劫金额巨大的;
(五)因抢劫导致他人重伤、死亡的;
(六)假扮成军警人员进行抢劫的;
(七)持有枪支进行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用于抢险、救灾、救济的物资的。
而对于盗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如果盗窃公私财物的数额较大,或者是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如果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将被处以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对此做出了详细规定。
其中,第一条明确指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以及社会治安状况,在上述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批。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实施盗窃行为,由于盗窃地点难以查证,因此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依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相关数额标准来认定。
对于盗窃毒品等违禁物品的行为,应当按照盗窃罪论处,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000元至3000元以上、3万元至10万元以上、30万元至50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在跨地区运行的公共交通工具上盗窃,盗窃地点无法查证的,盗窃数额是否达到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应当根据受理案件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确定的有关数额标准认定。
盗窃毒品等违禁品,应当按照盗窃罪处理的,根据情节轻重量刑。
全文1.7千字,阅读预计需要6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