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前按揭商品房共同还贷离婚后还贷部分按照双方各占50%的比例分割,同时根据出资人、出资份额、是否涉及赠与、孩子归属判定、双方在婚姻存续过程中有无过错等因素进行判定;对于该房产有协议的,按照协议分割处理。
一、女方跟男方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时要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不因哪一方先提出离婚而丧失分割的权利。离婚时房产的分割有以下几种情形:1、如果房产是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无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各占一半份额。离婚时由取得房产的一方向另一方支付相应的对价。2、如果房产系一方婚前出首付,登记在其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由产权登记一方就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对另一方进行补偿。3、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视为只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该房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归个人所有。如果双方父母均有出资,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4、对于婚前就取得所有权的房产,为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依然归个人所有。
二、如果婚后女方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虑离婚时不动产的市场价格及共同还贷款项所占全部款项的比例等因素,由不动产权利人对另一方进行合理补偿。弥补法律空白,明确婚前以一方个人名义购买,婚后共同使用的房子是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有律师议修改为:“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在银行按揭贷款,无论房屋何时交付及房屋产权证何时取得,离婚时可以将该房屋视为一方的个人财产,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离婚时房屋总价按照市值计算,夫妻共同还贷部分按照房屋价值比例均等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应认定改不动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可以认定改不动产为按照双方父母的出资份额安份共有,但有证据证明赠与一方的除外。一方父母给买的房从夫妻共同财产变为了个人财产。
登记于一方名下的夫妻共同所有的房屋,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将该房屋出售,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办理登记手续,另一方主张追回该房屋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该房屋属于家庭共同生活居住需要的除外。假如一方偷偷把房子卖了,以前另一方可以要求追回来,现在不可以了。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一般不得请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但另一方有严重损害婚姻共同财产利益之行为等重大理由的除外。
三、房产的财产分割
1、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房产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
2、婚后按揭购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产权登记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还贷的,离婚时该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婚后一方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行为,该房产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4、婚后一方以个人财产出资买房,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购房者一方的财产,对方无权请求分割该房产。
5、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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