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作社没有经营过需要注销。合作社注销流程,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登记机关应当当场予以受理,如果不予受理,应该要说明理由。办理注销所需材料如下:
1、清算组负责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注销登记申请书;
2、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依法作出的解散决议;农民专业合作社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或者被撤销的文件;
3、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确认的清算报告和人民法院确认的清算报告;
4、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作出的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合作社不经营几年会自动注销
如果是农民专业合作社不经营的,则连续两年营业执照会被吊销。合作社是指由一个或多个成员组成的、以农业生产经营为目的的联合性经济组织,是农民群众自愿结成的、以社员财产关系为纽带的利益共同体。
一般合作社要注销的,可以根据以下程序进行:
1、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申请,领取并填写相关表格;
2、在当地市级以上报纸刊登拟注销公告,进行债权债务清算,注销税务,社保、统计等账号;
3、准备好相关注销登记材料,办理注销手续即可。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第四十九条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接管农民专业合作社,负责处理与清算有关未了结业务,清理财产和债权、债务,分配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代表农民专业合作社参与诉讼、仲裁或者其他法律程序,并在清算结束时办理注销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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