丧葬费可以打到子女卡里。丧葬费一般打到死者近亲属的卡里,经协商丧葬费可以打到子女的卡里。
丧葬费是指用于职工因工死亡或因工残废退职后死亡时丧葬事宜的一次性费用,由原工作单位支付。丧葬费一般一个人是不可以领的。丧葬费是由死者的近亲属领取,如果是一个人领取必须有其他法定继承人的授权。
领取丧葬费需要的材料如下:
1、由殡仪馆出具的“居民死亡殡葬证(即火化证明)”原件或殡葬服务费发票原件。
2、领取丧葬费《申请书》一份(现场填写)。
3、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注销证明”原件。
4、由医疗机构或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医学死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红章)。
5、属于非正常死亡的,须提供由公安机关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原件。
6、能证明继承关系的户口本首页和继承人本人页复印件,或结婚证复印件。继承人委托他人办理时,必须出具授权。
7、需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丧葬费是否属于遗产可以继承吗?
不可以。丧葬费和死亡抚恤金不属于我国所规定的遗产范围,不能作为遗产继承。实际支付的丧葬费超过单位给付的数额时,超过部分不能从死亡抚恤金中扣除。剩余的丧葬费、死亡抚恤金可参照遗产继承,但须照顾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具体理由如下:
抚恤金、丧葬费不是遗产。遗产是指公民死亡时遗留的、可以依法转移给他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公民的收入;公民的房屋、储蓄和生活用品;公民的林木、牲畜和家禽;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法律允许公民所有的生产资料;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有价证券和履行标的为财物的债权等)。公民死亡的时间是划定遗产的特定时间界限,是公民在死亡后才发生的,而不是公民在死亡时所遗留的,因此不是遗产。同时,公民只有在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权利能力的前提下才能通过行使一定的民事行为,取得财产所有权或其他合法债权,而丧葬费和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时才给付的,不是基于公民死亡前的民事行为而取得的。
2、死亡抚恤金是公民所在单位在公民死亡后按照有关规定发放给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的生活补助费,同时具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
给付对象是死者近亲属或抚养人,性质是对是对死者近亲属的一种经济方面的帮助或抚慰,是用于优抚和救济死者近亲属,特别是依靠死者生活而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是对死者近亲属精神痛苦的一种抚慰。对于死亡抚恤金的处理可参照遗产法中的遗产处理原则予以合理分割,并应适当照顾无经济来源的未成年人或丧失劳动能力的直系亲属。
3、丧葬费是对死者近亲属处理死者丧葬事务时所产生的相关费用,一般包括运尸费、火化费、告别仪式费、购买骨灰盒费、骨灰存放费等。
因此,丧葬费虽然是财产,但是他不是当事人的遗产,遗产通常是要当事人在死亡之前就留下来的,个人相关财产才能够作为遗产区继承,如果是丧葬费,那么它和死亡抚恤金一样,都是一些机关因为当事人的死亡进行的相关赔偿或者补偿的可以转让的相关财产。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
(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其近亲属享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待遇。
一级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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