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牡丹江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流程怎么走
1、申请:申请人通过政务服务网和物理大厅进行事项的申请,提交有关申请材料,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2、受理:行政服务大厅接收申报材料;所交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要求的,经一次性告知,可将补充材料或者经修正的材料邮寄至办理处室。如所交材料存在可以当场更正的错误,申请人可当场更正。如所交材料齐全,3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受理决定,不予受理的发函或者签发《不予受理通知书》。
3、审查:受理后,由办理处室对内容进行审查;组成专家评审组,对学校进行实地考察评审,并出具专家组评审意见。
4、决定:在受理项目申请报告后,作出对申请报告许可的决定。作出准予许可决定的,下发设立文件或签发《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民办技工学校同时颁发《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正本、副本);作出不予许可决定的,签发《不准行政许可决定书》。由于特殊原因不能在承诺时限工作日内作出决定的,经本机关负责人批准,将延长10个工作日。
5、送达:自作出决定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
二、牡丹江设立高级技工学校审批需要什么材料
(1)正式设立申请书
(2)学校章程、首届学校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校长、教师、财会人员的资格证明文件
(3)设立技工学校可行性报告及发展规划
(4)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已有专业图书册数
(5)场地、设施设备佐证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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