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利益共存、风险共担的集合证券投资方式,即通过发行基金单位,集中投资者的资金,由基金托管人托管,由基金管理人管理和运用资金,从事股票、债券等金融工具投资,并将投资收益按基金投资者的投资比例进行分配的一种间接投资方式。
投资基金起源于1868年的英国,而后兴盛于美国,现在已风靡于全世界。在不同的国家,投资基金的称谓有所区别,英国称之为单位信托投资基金,美国称为共同基金,日本则称为证券投资信托基金。这些不同的称谓在内涵和运作上无太大区别。投资基金在西方国家早已成为一种重要的融资、投资手段,并在当代得到了进一步发展。20世纪60年代以来,一些发展中国家积极仿效,愈来愈运用投资基金这一形式吸收国内外资金,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在我国,随着改革中金融市场的发展,也在80年代末出现了投资基金形式,并从90年代以后得到了较快的发展,这不仅支持了我国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事业,而且也为广大投资者提供了一种新型的金融投资选择,活跃了金融市场,丰富了金融市场的内容,促进了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
证券投资基金的性质
根据证券投资基金的含义,我们可以看出其性质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集合投资制度。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积少成多的整体组合投资方式,它从广大的投资者那里聚集巨额资金,组建投资管理公司进行专业化管理和经营。在这种制度下,资金的运作受到多重监督。
(2)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信托投资方式。它与一般金融信托关系一样,主要有委托人、受托人、受益人三个关系人,其中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订有信托契约。但证券基金作为金融信托业务的一种形式,又有自己的特点。如从事有价证券投资主要当事人中还有一个不可缺少的托管机构,它不能与受托人(基金管理公司)由同一机构担任,而且基金托管人一般是法人;基金管理人并不对每个投资者的资金都分别加以运用,而是将其集合起来,形成一笔巨额资金再加以运作。
(3)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金融中介机构。它存在于投资者与投资对象之间,起着把投资者的资金转换成金融资产,通过专门机构在金融市场上再投资,从而使货币资产得到增值的作用。证券投资基金的管理者对投资者所投入的资金负有经营、管理的职责,而且必须按照合同(或契约)的要求确定资金投向,保证投资者的资金安全和收益最大化。
(4)证券投资基金是一种证券投资工具。它发行的凭证即基金券(或受益凭证、基金单位、基金股份)与股票、债券一起构成有价证券的三大品种。投资者通过购买基金券完成投资行为,并凭之分享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收益,承担证券投资基金的投资风险。
全文1.1千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