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不一定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att.110ask.com/tutuku/100/100001/w0ygsn9u2fbva.jpg?x-oss-process=image/resize,w_800)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获得的以下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2)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3)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六)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七)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基本养老金、破产安置补偿费。